小心!你的个人信息正在泄露
2024-09-10 18:15:0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李彦思 | 点击量:794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彦思)​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杀熟”“信息迷之泄露”“APP 偷听” 等侵犯个人信息、隐私的现象层出不穷,让人民群众倍感焦虑。近日,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两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案例一:扫码 “一元购” 背后的信息泄露危机。2023 年 3 月,童某在做 app “地推拉新” 时,发现无需下载 app 自行注册,将电话号码发送到地推注册群中即有专人负责注册且能获得报酬,于是组建微信群并找来老乡张某某、贺某某夫妻,教他们利用 “地推” 获取号码发送注册。2023 年 8 月,张某某、贺某某前往江垭、许家坊、阳和等乡镇的农贸市场赶集 “摆摊”,以 “扫码免费送!一元免费领!” 为噱头,宣传下载 “抖音”“京东商城” APP 可一元换购摊上任意商品,吸引路人参与,趁机将被害人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送到童某某的微信群里供他人注册新账号。检察机关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童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张某某、贺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二:物流园 “内鬼” 与 “消失” 的快递。2022 年 12 月,被告人石某上网时看到有人出价收购快递单,便和老乡张某在物流园拣货工作时趁机偷拍快递单,后石某被辞退仍让张某继续偷拍。石某将张某偷拍的快递单整理后,把包含快递客户姓名、住址、电话的信息打包出卖给他人获利,直至 2023 年 3 月初被物流园负责人发现时,已偷拍快递单 5 万余张,涉及个人信息共计 41962 条。慈利县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石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这两起案件的办理,有力打击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牢了法律防线。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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